寫給嘉義市長的公開信:請嘉義市政府重視著作權的侵權問題

黃敏惠市長您好,

雖然此刻您正忙碌於選舉,但嘉義市政府您應該會說一切運轉如常。

市長,今年我也好忙,因為嘉義市政府一直拿案子來找我(附件一):

2022年3月,發現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的成果計畫書涉及抄襲、改作;
2022年4月,發現嘉義市政府文化局於文化部網站文章涉及抄襲、改作;
2022年6月,發現嘉義市政府建設處的東門圓環浮雕涉及抄襲、改作;
2022年9月,發現嘉義市政府建設處在嘉義公園的工地圍籬看板涉及抄襲、改作。

以上的這幾個嘉義市政府標案侵害著作權的案件,您或許知道、或許不知道,但我每一件都有讓市府相關單位知道,得到的回應與處理方式卻都不太一樣,這您知道嗎?

閱讀全文〈寫給嘉義市長的公開信:請嘉義市政府重視著作權的侵權問題〉

【協尋「嘉義市政府」!公部門不應淪為著作權侵權共犯!】

發起人:陳世岸(建築師、文化工作者)、朱雪鳳(平面設計師)

沉痛呼籲:「請嘉義市政府正視採購標案侵害著作權問題!」

發起人於今年(2022)遭遇數件嚴重的侵害著作權問題(如附表),且均為嘉義市政府於不同時間點所採購之標案。相關侵權案發現後,經發起人向市府陳情,卻數次遭遇市府相關單位消極、拖延處理,甚或直接向遭侵權民眾表示「與市府無關」的切割式回應。

固然著作權於法確屬告訴乃論案件,但嘉義市政府身為標案採購單位,就標案本有管理、監督之權責,且一旦發生著作權之侵害,亦導致公共財產利用上的損失,此又豈能以著作權係屬私權之說法輕率卸責?嘉義市甫於2021年承辦台灣設計展,許多人才也因此而被吸引來嘉創業,無疑文創、設計產業確為厚植軟實力的重要關鍵,然而觀乎此產業能否健康發展的首要重要價值即落實著作權的保障,難道嘉義市政府是一邊聲稱要將設計思維帶入城市治理,卻又一邊放任公部門屢屢於標案侵害創作者的著作權?

閱讀全文〈【協尋「嘉義市政府」!公部門不應淪為著作權侵權共犯!】〉

那些年我們一起參與的文資保存

作為一間「城市博物館」,嘉義市立博物館的宗旨與使命包括以下內容:「在地文化保存、在地知識建構、在地文化學習、提升地方認同、彰顯市民榮耀」,博物館與在地文化、知識的深刻關係不言可喻。因此,從博物館的角色出發,藉由民眾參與指認出具有在地特質的人事物,也讓詮釋「何謂在地」的話語權走出文化機構而來到公共領域。但實際上要如何透過以模糊的大眾為主體所進行的「參與」,進而讓博物館真正成為一個傳遞、討論、互動的平台,著實為博物館經營的一大考驗。

從參與連結在地的文化保存議題,嘉義市的文資保存運動也留下一些珍貴的民眾參與經驗,以及近年公私部門各種保存策略的實踐,或可提供我們在地方文化保存、民眾參與、城市博物館之間議題對話的參照。

閱讀全文〈那些年我們一起參與的文資保存〉

真假地圖:《舊監廣角鏡》的故事

因為一張地圖,暴露出洪雅文化協會、洪雅書房惡意的侵權行為與非常糟糕的處理態度(備註:該臉書貼文原有著作人等提出對該惡劣侵權行為的質疑及洪雅書房余國信以「關我屁事」回嗆之發言,之後遭洪雅書房偷偷將該部分留言予以刪除,並封鎖著作人,原始存檔於此),筆者回想起2002年參與這張《舊監廣角鏡》地圖的誕生過程,以及二十年後它居然因為盜圖事件而再次成為了主角,也讓這張地圖又多了另一層次的特殊意義。作為地圖的愛好者,也作為 《舊監廣角鏡》地圖創作過程的參與者,本文特別藉此機緣來回顧一下這張地圖的來龍去脈。

閱讀全文〈真假地圖:《舊監廣角鏡》的故事〉

侵權、謊言、公共財:洪雅文化協會的荒謬公文

自2022年3月發現嘉義市洪雅文化協會於2011年就開始的侵權行為之後,該協會未曾就其侵權行為正式公開說明或表達歉意,反倒是一路逃避、推卸責任、怪罪他人。迄至今日,該協會對於侵權事件不僅毫無面對錯誤、擔起責任的勇氣,荒謬言行只是一再暴露其意圖掩飾侵權事實的無能。

本案在之前向市府提出的陳情,於近日有了後續進展。7月15日我們收到嘉義市政府文化局轉來6月19日由嘉義市洪雅文化協會發函給文化局的公文,該協會認為於此侵權爭議案件執行「應無侵權」(其主旨敘述如下)。

“關於本會99年受委託執行「嘉義市大北門地區暨驛前街區文化資產保存活化計畫」有侵權情形,本會認為依約定辦理且為公共利益為原則,故應無侵權之情形,請查照。”

嘉義市洪雅文化協會侵權案說明公文(2022年6月19日)

因此公文內容謬誤與爭議甚多,本文我們將就其內容要點逐一予以回應,並藉其所述內容證明其侵權事實,打臉其所聲稱的「應無侵權」之荒謬結論。

閱讀全文〈侵權、謊言、公共財:洪雅文化協會的荒謬公文〉

當政府來侵權:嘉義市著作權個案的官方回應

今年非常特殊地密集遇到三次著作權被政府侵害的事件,共同點都是在嘉義市政府所發包的勞務委託或工程案所發生。三個案件我們都透過網路的客服或陳情系統,跟公部門反映,而最後得到的回覆不盡相同。這種現象也顯示出政府部門或相關承辦人員,對於著作權的理解與法律認知存在落差,以及政府機關遇類此案件的處理方式,並沒有一套清楚明確的流程與因應方式,最後問題依舊留在基層承辦單位屈從於內部現實的保守回應。

就陳情人的角度,我們主要的訴求重點如下:

  1. 政府機關能否協助釐清侵權個案之案情?
  2. 政府機關能否保障被侵權民眾的權益?
  3. 政府機關如何預防類似侵權情況不再發生?或一旦發生時該如何處置?

以下分別就三個個案的陳情過程與官方回覆內容,與大家共同探討與學習:

一、國家文化記憶庫「中央噴水池」文章侵權事件(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今年(2022)大約四月初,有網友寫email來詢問幾張放在「國家文化記憶庫」網站上有關嘉義市的老照片事宜,其中有幾張中央噴水池的老照片,是來自嘉義市文化局出版的《嘉義寫真 》 ,但其說明文字內容則是另外請人撰寫。

看了一下文字內容,赫然發現跟我2017年(最早的網路發表時間是2015年)發表在chiayiwiki網站的一篇 〈 嘉義市中央噴水池〉文章內容頗類似,當中有好幾行文字還一模一樣複製貼上(當然文章作者所標示並不是我本人),此行為已明顯涉及侵害著作權。(若以「中央噴水」為關鍵字去查詢,其說明文字幾乎都有類似情形)

我將所發現的侵權文章證據截圖,並附上我自己之前發表的文章內容與網址,寄到國家文化記憶庫的客服網站申訴此侵權情形。很快隔日收到國家文化記憶庫的回覆,告知已先將此爭議內容下架,並轉知權責單位「嘉義市政府文化局」處理。

閱讀全文〈當政府來侵權:嘉義市著作權個案的官方回應〉

嘉義市洪雅文化協會侵害著作權事件報導(三):計畫協同主持人的荒唐聲明

2022年6月6日郭盈良先生於其個人臉書貼出聲明之後,本侵權案至此終於有第一位實際參與該計畫的人員出面,並就爭議侵權案情部分有以下說明:

郭盈良先生2022年6月6日針對侵權案的說明(臉書節錄)

爭議侵權圖面的來源與過程

從郭盈良先生回顧該計畫案執行過程的說明中,我們可以整理得知以下關鍵訊息:

  1. 原「阿里山森林鐵路文化散步道」地圖:應是2010年由嘉義縣政府文化處提供給洪雅文化協會於該協會執行之展覽標案中使用,此圖原為2007年縣府委託著作人朱雪鳳繪製,係屬一次性之委託,著作人並無簽署任何關於著作權的轉讓或授權契約。但洪雅文化協會因標案執行從嘉義縣政府取得此圖後,竟在未經著作人同意的情形下,擅自移除著作人署名、改作,使用於該協會2011年承攬嘉義市文化局所委託之「嘉義市大北門地區暨驛前街區文化資產保存活化計畫」結案報告,並標註、偽造為該協會所繪製,已明確涉及侵權。
  2. 原「舊監廣角鏡—嘉義市文化觀光導覽地圖」:此圖檔原為嘉義市人文關懷協會於2002年嘉義舊監獄保存運動所使用,但卻在2011年被洪雅文化協會在政府標案結案報告中同樣以軟體修圖抹去原著作人與單位的方式,竄改為洪雅文化協會所繪製,侵權事證明確。且根據郭盈良先生所述,於計畫中唯一了解該侵權圖檔來龍去脈的人,只有曾經參與過嘉義舊監獄保存運動的協同主持人,也就是洪雅書房的余國信先生。
閱讀全文〈嘉義市洪雅文化協會侵害著作權事件報導(三):計畫協同主持人的荒唐聲明〉

嘉義市洪雅文化協會侵害著作權事件報導(二):與洪雅文化協會的聯繫過程

本案於2022年5月23日將相關證據上網公開後,也同步開始聯繫侵權單位「嘉義市洪雅文化協會」,並在當天透過管道接洽到該協會現任理事長,也是本案當時的計畫主持人孫崇傑先生。我們於5月27日告知以下訊息,表明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瞭解侵權事件的原因與過程,也就是「釐清案情」:

「崇傑你好,

有關大北門的案子,今年三月發現時正逢玉山旅社火災,當時考量讓大家先處理火災事宜,故我們沒有持續針對此事提出訴求。但兩個多月來,雖然相關當事人都已經直間或間接知道此案發生,卻一直沒有任何正式回應,所以前幾天我們才把相關事證再重新整理,上網公開,並透過文化局文資科長聯繫您。

為避免我們對洪雅文化協會有所誤解,且本案也是公開的政府標案,因此我們希望獲得的回覆也是可公開的、可受公評的。但因為洪雅文化協會至今沒有正式聯繫我們,我們沒有可對話對象,故只能找文化局(文資科)、本案的計畫主持人(也就是您)與計畫協同主持人(余國信,但我們跟他早已無往來)。至於其他人的聯繫(如余國信他太太的私下訊息或臉書上不認識人士的留言),因不知其代表性故無從回應。

侵權的部分,一定是有人授意去做,總有個原因與過程,我們也希望不要冤枉無辜者,所以釐清案情,對我們而言,非常非常重要。

希望本案能有個良善的、願意解決事情的共識,至今我們仍希望以調解方式去完成和解程序,若洪雅文化協會遲遲無法提出合理說明,訴諸法律是我們捍衛自身權益的唯一方式,屆時可能就必須依著作權法相關民事、刑事程序處理,在此也先跟您們敘明。

希望月底(5月31日)之前能得到您們(洪雅文化協會)的正式回覆。」

初步接洽過程中,孫理事長的回覆表現出積極處理的態度:

「首先感謝您指正與提醒,本週一收到訊息後,已積極協調並希望做出與您與夫人的完整回覆,您希望的5月31日前的回應,我一定盡全力進行溝通協調,務必釐清此事件,並予以重視與回覆!」

至5月30日,孫理事長再度傳來訊息:

「昨天有和協會前總幹事老郭聯繫確認,他有和您說明與表示,並轉達讓我知道事情的發生與狀態,對這次的事件再進行內部檢討確認後,預計今晚我們會在內部做成討論決議,希望與您約明天(或您方便的時間),在Line上電話與您溝通協調後續您與夫人的希望處理方式!小毛先代表協會,希望你的指正,以及接受我們誠摯的歉意!」

至此,感覺對方有較正面的回覆(過程中郭盈良先生亦有聯繫我們與對方),且願意表達「誠摯的歉意」,但為避免口頭溝通出現認知落差,我們告知對方希望溝通過程是以書面為之,且再次跟對方強調我們最想得知的是「對本案侵權緣由的陳述說明」,希望在釐清案情之後,才好再討論後續處理方式。對我們提出的訴求,對方亦表示了解。

然而,6月1日,孫理事長傳來以下訊息:

閱讀全文〈嘉義市洪雅文化協會侵害著作權事件報導(二):與洪雅文化協會的聯繫過程〉

嘉義市洪雅文化協會侵害著作權事件報導(一):侵權行為與證據

於嘉義市開設視覺設計工作室的設計師朱雪鳳,多年來以手繪風格進行創作與私人設計案委託,偶爾也承接公部門的插畫或設計委託案,其作品依著作權法擁有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且著作人格權專屬於著作人本身,不得讓與(著作權法第21條)。

今年(2022)3月,朱雪鳳於嘉義市政府網站上所公開之成果報告書(與嘉義市文化局圖書館所公開陳列之報告書內容相同),發現自己多年前繪製、設計之作品,遭「嘉義市洪雅文化協會」於其2010年所承攬、由嘉義市政府文化局委託之「 嘉義市大北門地區暨驛前街區文化資產保存活化計畫 」計畫中惡意侵權。本文將全案侵權事實說明並公開,且在與侵權方未取得和解之前,保留一切法律追訴相關權利

閱讀全文〈嘉義市洪雅文化協會侵害著作權事件報導(一):侵權行為與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