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羅」是嘉義市的舊稱。最早「諸羅」的名稱是來自在今天嘉義市一帶生活的平埔族諸羅山社(Tirocen sha),漢人取其音譯,稱嘉義市這一帶平埔族居住的地方為「諸羅山」。迄至清康熙二十三年(西元1684年),台灣納入清朝版圖並設一府三縣,乃沿用此「諸羅」的地名而設立「諸羅縣」,知縣周鍾瑄在纂修《諸羅縣志》時,也認為這「諸羅」二字也與嘉義市東方「『諸』山『羅』列」的景觀相符,故設縣時仍沿用「諸羅」一詞。
「諸羅縣」一名沿用了一百零三年之後,乾隆五十二年(1787)十一月三日,清高宗為表彰林爽文事件期間,諸羅縣城內民眾「急公向義」協助朝廷奮勇抵禦的英勇事蹟,「應錫嘉名」,故將「諸羅」改為「嘉義」,這也是全台灣唯一一個由皇帝賜名的城市。自此,「諸羅人」變成了「嘉義人」。
■清代文獻中的記載
諸羅六景(1717):玉山雲淨、檨圃風清、北香秋荷、水沙浮嶼、雞籠積雪、龍目甘泉
而最早對於「諸羅縣」的景觀描述,來自於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由陳夢林與周鍾瑄所纂修的《諸羅縣志》中〈封域志〉的「形勝」一文中所記載諸羅縣的「六景」,因當時諸羅縣管轄範圍頗大,所以這「六景」所在幾乎分佈了大半個台灣,包括:玉山雲淨、檨圃風清、北香秋荷、水沙浮嶼、雞籠積雪、龍目甘泉(後於乾隆十二年的《重修臺灣府志》改為「龍目泉甘」)等共六處,其中其實只有「檨圃風清」與「北香秋荷」是位於諸羅縣治附近,而「雞籠積雪」同時也是當時的「臺灣八景」之一。
諸羅八景(1742):玉山雲淨、檨圃風清、北香秋荷、水沙浮嶼、龍目甘泉、梅坑月霽、月嶺曉翠、牛溪晚嵐
而後,在乾隆七年(1742)編纂的《重修福建臺灣府志》中,諸羅縣的景觀有所變動,拿掉「雞籠積雪」,新增了「梅坑月霽」、「月嶺曉翠」、「牛溪晚嵐」等三處,諸羅縣的景觀增為八處,這是第一組完整的「諸羅八景」。其實乾隆年間台灣其他的地方政府,包括臺灣縣、鳳山縣、彰化縣等,也都有挑選出各自的「八景」,以強調地方景觀特色。但這些景觀其實多以海景、月色、山勢、湖泊、亭台樓閣等為主題,顯示出中國傳統景觀山水的價值觀點。
諸羅八景(1762):玉山雲淨、檨圃風清、北香秋荷、南浦春草、蘭井泉甘、梅坑月霽、月嶺曉翠、牛溪晚嵐
迄至乾隆三十九年(1774)《續修臺灣府志》中記述,乾隆二十七年(1762)的諸羅知縣衛克堉,將諸羅八景中的「龍目泉甘」(位於彰化)改定為「蘭井泉甘」,也就是今日嘉義市蘭井街的「紅毛井」。而同樣也是在彰化的「水沙浮嶼」,衛克堉也將之改定為在縣治城外東南角的一片放牧的翠綠草地,稱之「南浦春草」。
■嘉義八景的誕生:八景六勝
嘉義八景(1948):蘭潭泛月、檜沼垂綸、彌陀晨鐘、康樂暮鼓、公園雨霽、林場風清、鷺橋跨浪、橡苑聽鶯
嘉義六勝(1948):顏墓懷古、王樓思徽、御碑紀績、芝亭崇勳、義廟揚仁、烈祠流芳
民國三十七年,由當時的嘉義市長宓汝卓召集地方仕紳與文人雅士黃文陶、林玉書、許藜堂等人,成立嘉義市的「新八景」評定委員會,重新評選出嘉義地區具代表性之景觀。評選結果共評定出「八景六勝」,所謂八景分別是:蘭潭泛月、檜沼垂綸、彌陀晨鐘(註1)、康樂暮鼓、公園雨霽、林場風清、鷺橋跨浪、橡苑聽鶯等八處。而六勝則分別是顏墓懷古、王樓思徽、御碑紀績、芝亭崇勳、義廟揚仁、烈祠流芳等六處。這「八景六勝」語意相當動人,也具體描繪出嘉義市在戰後的城市景觀風貌,因此也成為現在老一輩的嘉義人所認知的「八景」或「嘉義八景」的具體象徵。

註1:位於彌陀寺的「彌陀晨鐘」,經常被誤載為「彌陀『曉』鐘」。
原文為2006年5月完成,發表於「小地方 台灣社區新聞網」(2004~2010,該網站已不存)
後記:2017年6月在嘉義公園,不經意發現地上設置了「嘉義八景」主題的石刻鋪面磚。但仔細一看,當中居然出現好幾個錯字,算一算嘉義八景也不過才三十二個字,這裡就錯了三個,實在是很離譜。
(2023年6月15)作者補充說明:本文自發表後,歷經十多年的網路流傳,在多未標註作者與出處的情形下,有許多未經作者本人同意而任意複製使用的侵權情形,但作者秉持分享心情,未曾追究任一個案。2023年的2月1日,作者發現嘉義市洪雅書房的臉書粉絲頁,貼出幾張活動照片,其中一張明顯可見簡報內容有複製本文部分文字,作者於其臉書留言詢問其源由,結果如預料中洪雅書房未給予作者回覆,且之後作者發現亦遭洪雅書房臉書封鎖。




原本,這就是一件小事,不小心「誤用」(錯誤的使用)別人的文字,說明一下,道個歉,事情就結束了。但是這麼簡單的事情,有人很難做到。我不預設這講座是惡意抄襲,但在這位表面看似有個良好文化形象的獨立書店老闆身上,你看不到正確的態度或一點尊重,只有裝成沒看到、不回應、把原作者封鎖…這些行為。
此事給作者蠻多感慨,因為是其中一位講者還曾經是我課堂上的學生,當時我就已知道他是洪雅書房的常客。我跟這位學生聯繫,結果也是已讀不回。他大可請洪雅書房直接澄清,或自己說明此爭議投影片內容與他無關,但,他選擇與洪雅書房一樣不面對、不回應的方式,我也只能尊重他選擇的道路。
調查、整理、書寫這些文字需付出個人時間心血,無償在網路上提供閱讀或個人研究參考,彼此學習促進社會公益也是作者期待,標註來源出處應是給作者的良性回饋,但有些人硬是把對著作權無知當成理所當然,或故意混淆事理、顛倒是非,我人微言輕,只望社會公眾更清楚此類作為的是非對錯,以及提醒自己在使用他人創作時,本該注意的程序與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