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尋「嘉義市政府」!公部門不應淪為著作權侵權共犯!】

發起人:陳世岸(建築師、文化工作者)、朱雪鳳(平面設計師)

沉痛呼籲:「請嘉義市政府正視採購標案侵害著作權問題!」

發起人於今年(2022)遭遇數件嚴重的侵害著作權問題(如附表),且均為嘉義市政府於不同時間點所採購之標案。相關侵權案發現後,經發起人向市府陳情,卻數次遭遇市府相關單位消極、拖延處理,甚或直接向遭侵權民眾表示「與市府無關」的切割式回應。

固然著作權於法確屬告訴乃論案件,但嘉義市政府身為標案採購單位,就標案本有管理、監督之權責,且一旦發生著作權之侵害,亦導致公共財產利用上的損失,此又豈能以著作權係屬私權之說法輕率卸責?嘉義市甫於2021年承辦台灣設計展,許多人才也因此而被吸引來嘉創業,無疑文創、設計產業確為厚植軟實力的重要關鍵,然而觀乎此產業能否健康發展的首要重要價值即落實著作權的保障,難道嘉義市政府是一邊聲稱要將設計思維帶入城市治理,卻又一邊放任公部門屢屢於標案侵害創作者的著作權?

尊重著作權,公部門依法行政,應有更高規格與自我要求。公部門既然擁有標案管理與監督的權力,就更不應該迴避面對與處理此侵權行為之責任,一昧推諉卸責,只是讓政府標案成為帶頭助長違反著作權法的幫兇!今年的幾個著作權個案已暴露市府在管理與制度上的缺失,請嘉義市政府正視「政府採購涉及侵害第三方著作權」此一議題,行政機關身為標案採購管理者,市政府不應置身事外,坐視政府委託標案侵害民眾創作心血。為捍衛著作權,並維護創作環境與設計產業之健康發展,我們在此提出如下訴求,要求嘉義市政府應儘速訂定「嘉義市政府暨所屬機關辦理採購遇著作權爭議處理辦法」!

有關嘉義市政府依法辦理之採購,首應落實《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且於標案實施過程與成果,若遇有第三方提出著作權侵權之檢舉,應依如下辦法(流程)處理:

1. 依合約之著作權相關規定,就爭議著作應由廠商提出著作權證明或授權文件。
2. 若廠商無法提出相關著作權文件,則市府應要求廠商就是項爭議提出具體說明並予初步研判。
3. 視案情與個別著作屬性,市府應主動邀集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法務、廠商、等,召開專案會議,做出判定與處置。
4. 倘遇廠商失聯、拒絕說明或消極處理,並業經專案會議判定確有侵權之違法事實,則市府可依合約代位求償,或主動提供著作權人相關法務協助,於法定提告期限內以司法訴訟爭取權益。
5. 市府作為採購標案之著作權所有人,若廠商所涉侵權已實質造成公共財產與民眾利益之損害,應依法主動提告、求償,以捍衛著作權之公共利益。

→連署附議:https://forms.gle/LDcLmgoAppyZ53Ai8

2022年嘉義市政府涉及侵害著作權爭議案件 彙整表

聯絡人:陳世岸 hara.chen@gmail.com

案件現況:未解決。由著作權人於2022年9月依違反著作權法提出刑事告訴(地檢署偵辦中)
案件現況:未解決。提出國家賠償程序中。
案件現況:未解決。協調中。
案件現況:已和解。

作者: 陳世岸

建築師,嘉義市人,1976年生。長期關注嘉義舊建築議題,近年興趣為嘉義的地圖、建築與城市歷史之地方研究、論述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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