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嘉義市開設視覺設計工作室的設計師朱雪鳳,多年來以手繪風格進行創作與私人設計案委託,偶爾也承接公部門的插畫或設計委託案,其作品依著作權法擁有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且著作人格權專屬於著作人本身,不得讓與(著作權法第21條)。
今年(2022)3月,朱雪鳳於嘉義市政府網站上所公開之成果報告書(與嘉義市文化局圖書館所公開陳列之報告書內容相同),發現自己多年前繪製、設計之作品,遭「嘉義市洪雅文化協會」於其2010年所承攬、由嘉義市政府文化局委託之「 嘉義市大北門地區暨驛前街區文化資產保存活化計畫 」計畫中惡意侵權。本文將全案侵權事實說明並公開,且在與侵權方未取得和解之前,保留一切法律追訴相關權利。
標案名稱:嘉義市大北門地區暨驛前街區文化資產保存活化計畫
標案金額:56萬元(計畫金額)
執行期程:民國99~100年 (成果報告書為100年3月出版)
委託單位: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執行單位:嘉義市洪雅文化協會 (由洪雅書房成立,位於同一地址,嘉義市長榮街116號)
計畫主持人:孫崇傑(嘉義市洪雅文化協會 現任理事長)
計畫協同主持人:余國信(洪雅書房負責人,本計畫執行期間為嘉義市洪雅文化協會理事長)
研究人員:郭盈良、蔡宜玲、蔡淑娟


一、原「阿里山森林鐵路文化散步道」作品遭惡意侵權
朱雪鳳於2007年受嘉義縣政府委託所繪製之 「阿里山森林鐵路文化散步道」 地圖,遭洪雅文化協會在未告知也未取得著作人同意的情形下,涉及重製、改作等侵害著作權之行為,並惡意竄改為「嘉義市洪雅文化協會繪製」。

於網路上查詢,又發現此圖於2010年即被洪雅文化協會使用於其所承接之「阿里山森鐵和鄒族文化展」之展覽現場圖版,同樣涉及竄改內容(將作者姓名移除、增添「玉山旅社」圖樣),亦未經著作人同意。(自由時報報導)

二、原「舊監廣角鏡—嘉義市文化觀光導覽地圖」作品遭惡意侵權
朱雪鳳於2002年受嘉義市人文關懷協會委託,為「舊監的春天—嘉義舊監藝術季」所繪製之「舊監廣角鏡/嘉義市文化觀光導覽地圖」,同樣遭洪雅文化協會明知故犯、惡意侵害著作權, 塗改標題之外,並將著作人(朱雪鳳)手寫之簽名與「嘉義市人文關懷協會」等字樣抹去,以電腦修圖竄改為「洪雅文化協會 繪製」,標題則改為「大北門地區街角故事屋地圖」,並使用於其承攬之政府標案中。

三、未經同意使用他人拍攝之照片
朱雪鳳於2005年受文化局委託製作歷史建築「嘉義製材所」DM所使用之照片為朱雪鳳所拍攝,但嘉義市洪雅文化協會也將其中兩張照片使用於2011年出版之「 嘉義市大北門地區暨驛前街區文化資產保存活化計畫 」成果報告書中,但該照片並非洪雅文化協會所拍攝,報告書中也未註明出處、作者,同樣涉及侵害原作者之著作權。

從以上本案所羅列的證據,均顯示出該單位在執行政府委託計畫中,對於著作權的漠視,以及對著作人權益的不尊重,更糟糕的是,這些行為居然還是對外標榜從事文化工作形象的個人、團體所為!為喚起社會對於著作權的重視,從本案起,本網站將不定期報導相關事件,呼籲政府、公私部門都應更瞭解與重視著作權,並希望透過法律追訴與社會輿論的力量,保障創作者與作品,共同提升台灣社會的創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