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間「城市博物館」,嘉義市立博物館的宗旨與使命包括以下內容:「在地文化保存、在地知識建構、在地文化學習、提升地方認同、彰顯市民榮耀」,博物館與在地文化、知識的深刻關係不言可喻。因此,從博物館的角色出發,藉由民眾參與指認出具有在地特質的人事物,也讓詮釋「何謂在地」的話語權走出文化機構而來到公共領域。但實際上要如何透過以模糊的大眾為主體所進行的「參與」,進而讓博物館真正成為一個傳遞、討論、互動的平台,著實為博物館經營的一大考驗。
從參與連結在地的文化保存議題,嘉義市的文資保存運動也留下一些珍貴的民眾參與經驗,以及近年公私部門各種保存策略的實踐,或可提供我們在地方文化保存、民眾參與、城市博物館之間議題對話的參照。
嘉義市的文資保存個案:出張所、監獄與市公所
筆者在2000年返鄉,當年的嘉義市正著手啟動一個預算相當龐大的公共建設—「新市政中心計畫」。此計畫預計在原本的嘉義市政府與對面原嘉義縣議會所在地,興建南北兩棟市政大樓建築,當時的工程總預算約為34億。但在這個計畫預計興建新建築的基地上,分別存在兩棟日治時期的建築物,即「嘉義郡役所」(北棟基地)與「嘉義稅務出張所」(南棟基地)。
當新市政中心計畫案公開後,幾乎是立即同步在嘉義市引發民間文史社團關注,之後並於2001年5月起,針對可能會先遭到拆除的嘉義稅務出張所,發起保存運動。整個保存運動過程至2002年1月嘉義稅務出張所遭拆除為止,在危機感的驅策下,以非常緊湊的節奏,舉辦了連署、演講、展覽等各種活動,在嘉義地方與台灣文資領域引發不少關注[1]。 嘉義稅務出張所的保存運動過程,除了引發後續許多文資議題討論之外,它也讓部分市民開始去關注到城市環境中具有保存價值的建築與景觀。稅務出張所最後雖未能保存而遭拆除,但特殊的是,當初因為向教育部提出古物審查與鑑定而留下的原車寄(入口雨庇)部位的兩支門柱,輾轉流浪多年最後居然又神奇地回到出張所的基地上,筆者稱之為「嘉義稅務出張所紀念碑」,讓市民可以見證這一段嘉義市歷史上具有啟蒙意義的文資保存事件。
在嘉義稅務出張所運動的後期,另一處開始被關注的建築,是面臨到都計變更的嘉義舊監獄。包括部分來自稅務出張所保存運動的參與者,舊監獄的保存運動以嘉義市人文關懷協會為主體,並在2002年以「舊監的春天—嘉義舊監藝術季」為名,在法務部嘉義監獄的支持下,舉辦為期兩個月的活動,並在此期間通過古蹟審查,順利取得文資身份,並在2005年成為嘉義市第一個國定古蹟。
「舊監的春天」的保存運動過程雖短,但透過導覽、展覽與動員各種類型團體共同參與的模式,無疑是嘉義市在保存運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舊監獄保存後歷經數年調查研究與整修,自2011年起已開放一般民眾參觀。
本案另一個值得探討的保存延伸效應,則是緊鄰監獄的宿舍區。當初與監獄一起劃入保存區的宿舍區,原本隨著老員工逐漸凋零遷出而沒落,但自2016年起文化局推動「以修代租」政策,以自力修護代替租金的方式,讓民間力量得以參與此區的舊建築保存,並逐步投入資源改善環境與景觀,目前已成為嘉義市推動木都發展的重要基地。
位於嘉義市垂楊路與民生北路交叉路口的舊嘉義市公所,則是2015年在面臨拆除的急迫情形下,由民間團體以新版文資法「暫定古蹟」的方式介入,爭取到一年的時間,透過市集、音樂表演、短講等活動,邀集市民共同討論建築保存議題。
相較於前兩個案例保存運動過程中公部門較對抗與疏離的角色,舊市公所保存過程成功邀請到市長、民意代表與關心本案的許多民眾,一同參與在舊市公所前方廣場所舉辦的公共論壇,這也成為嘉義市歷史上,第一次有地方首長願意參與民間保存運動所主辦公共論壇,直接與民眾對話的民主先例。舊市公所在暫定古蹟身份一年後,於保存方向獲得階段共識,登錄為歷史建築並預計在2022年啟動修復工程。
「誰來參與?如何參與?」:文資保存的公共性
文資保存運動在嘉義市二十年來有各種不同類型與情境,來自民眾的「參與」其實一直都存在,但民眾的組成並不必然等於支持保存的一方,反對保存的民眾也有其動員參與的方式。例如在嘉義舊監獄的案例中,也曾有民眾在監獄指定古蹟保存後,仍以連署陳情方式,表達反對保存的立場。如果保存運動是一段遊說、論辯的過程,我們也可以說,「參與」本身,就是一種政治與價值的表態。
那麼,這些保存運動本身所使用的參與模式,究竟具有哪些意義與功能呢?其實簡單來說,保存運動也就是把原本可能因種種因素被限縮在特定專業領域、政治團體或行政組織討論範疇的「公共事務」,透過參與的設計,動員那些原本無法參與或具有直接、間接利益關連的社群,讓意見能夠表達,也讓保存價值透過不同角度的多元論辯,產生更豐富的詮釋。
舉例來說,文資保存經常會討論、運用到的價值論述—「集體記憶」,如舊嘉義市公所,曾在此建築洽公或工作的許多市民,對其擁有的記憶與認同,就是城市無形的資產。但如果是像監獄這種具有特殊屬性,而大多數人沒有記憶與之連結的建築呢?這種情境也就是保存價值需要多元論辯的原因,它的價值就不會侷限在個人與過去,反倒必須與當代積極地連結,藉其獨特性激發空間再生的潛力。因此新的創意會在舊的空間誕生,保存不再只是停留於歷史的回顧或複誦,更是在空間編寫新的腳本,創造新的集體記憶。
當文資保存因其法定程序而無法顧及所有類型的保存時,更廣泛、多樣的參與,亦能開展保存的多樣性。保存對象若不被限縮在文資法所規範的文資身份,透過各種參與模式讓社會資源更能靈活運用。近年包括嘉義市文化局所推動的「舊屋力」或文化部的「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計畫」等,都是以民間主動投入、政府提供部分補助的方式,以民間資源協力保存的參與模式,讓對的資源投入在對的地方,其效應更能擴散至政策力有未逮之處。
保存的參與:從展示到連結的創造
「保存的目的為何?」這是每個文資保存運動必然面對也必須回答的課題,早期的文資保存,價值觀點上也受到時代社會脈絡影響,例如文資法草創初期,保存對象多聚焦於閩南式的傳統建築,而當日治時期的建築開始被提及保存價值,相對時間上已晚很多。早期保存論述,也經常偏重於「建築物」本身的美學價值,而缺乏社會脈絡的解讀,至近年文資法大修之後,有形、無形文資的界定,以及如「文化景觀」、「聚落建築群」等更多樣性的保存標的開始出現,都顯示出文資詮釋的趨勢,已不再僅是過往單棟建築為主體的思考。
反思文資保存運動的過程,如何探討「公共性」是讓保存價值得以開展的關鍵思維。當保存與社會碰撞,每個人若有公平的機會,用自己願意的方式,提出自己的看法,保存的價值才能真正連結到每個個人與群體體,這才是所謂「參與」的意義。
回到城市博物館該如何讓大眾共同參與?從文資保存運動的經驗,參與並沒有特定標準流程,但參與的目的必須能創造「公共性」。參與的方式可以為不同社群量身打造,也可以不預設立場地邀請公眾,創造意見表達的平台。例如,從空間所連結的「集體記憶」,透過適當的田野調查與梳理,有機會形成具有庶民認同意識的地方知識,當這樣的知識被展示的同時,也是創造觀者與更廣泛社群之集體記憶的連結。因應不同的情境,文資保存的參與方式也可以開啟創造的潛力。從參與反思城市博物館的保存思維,或可套用電影《藍色大門》的經典對白:「留下點什麼,我們就變成什麼樣的城市。」一個走向大眾的博物館,也引領一個走向自信的偉大城市。
[1] 向明珠,2004,《文化資產的政治性格:嘉義稅務出張所的個案研究》。嘉義市:濤石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