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個監獄的故事:國定古蹟「嘉義舊監獄」

國定古蹟「嘉義舊監獄」大事紀

1919年(大正 8年)創建於嘉義市東方當時的臺斗坑209番地(「嘉義舊監獄」現址),後於1922年3月竣工。同年監獄名稱改正,時稱「臺南刑務所嘉義支所」。
1945年(民國34年)光復後改稱「臺灣第三監獄第一分監」,1947年再改稱「臺灣嘉義監獄」。
1953年(民國42年)依部令指示看守所與監獄劃分獨立,將原嘉義監獄西北側區域劃歸地方法院看守所管轄。
1964年(民國53年)嘉義地區發生五級強震,嘉義監獄受損嚴重。
1973年(民國62年)嘉義監獄原附設之女監再度啟用。
1985年(民國74年)侯孝賢導演自傳式《童年往事》在嘉義監獄宿舍區取景。
1994年(民國83年)嘉義縣鹿草鄉嘉義監獄新監正式啟用,原嘉義監獄舊址改設「臺灣嘉義監獄嘉義分監」(即「嘉義舊監獄」)。
1996年(民國85年)法務部長廖正豪巡視嘉義分監,並指示成立「獄政史蹟館」,成立籌備小組,並於9月再度到嘉義舊監獄現勘。

1998年(民國87年)2月,嘉義市政府向法務部提出無償撥用嘉義分監土地,以供嘉義大學校地使用。同年7月,嘉義監獄向嘉義市政府提出嘉義分監的古蹟指定申請,10月法務部長城仲模巡視嘉義分監,並與嘉義市長、地方民意代表舉辦公聽會,因與會人士大多持反對嘉義分監繼續原址保存的立場,因此會議結論將嘉義分監土地移撥為嘉義大學校地。隔日市府召開古蹟指定審查會議,雖與會學者一致認同古蹟保存價值,但會議結論仍由當時擔任會議主席的嘉義市長張博雅裁示為「暫緩指定為古蹟」。12月,嘉義市政府提出「變更嘉義市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報告書中,逕行將嘉義分監原機關用地變更為學校用地,以提供嘉義大學作為校地使用。

2001年(民國90年)7月26日法務部長陳定南巡視嘉義分監,表達反對監獄用地變更,並指示加速「獄政史蹟館」規劃腳步。8月20日,嘉義監獄舉辦「嘉義舊監設置獄政史蹟館規劃研討會」。9月17-23日舉辦「嘉義舊監攝影比賽」。10月21、28日由永續台灣雲嘉聯盟主辦兩梯次的「監獄體驗營」,共吸引約120人參加。12月15-16日南榮技術學院舉辦「嘉義舊監獄空間保存再造國際學術研討會」,匯整國際間保留與再利用的做法與意見。12月21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舉辦全國「歷史建築百景」票選活動,「嘉義市舊嘉義監獄」以13565票獲選第五十九名。

2002年(民國91年)1月6日嘉義市人文關懷協會舉辦「找尋嘉義市文化空間想像會議」,會後並成立「嘉義舊監保存與再利用推動小組」,會後並決議籌畫舉辦「舊監的春天」活動。2月7日,「嘉義舊監保存與再利用推動小組」與台南「催生台南司法博物館推動小組」結盟,共同推動司法博物館成立與嘉義舊監獄的保存。3月16日至5月19日由嘉義市人文關懷協會主辦的「舊監的春天」活動,於每週末開放嘉義舊監獄給民眾參觀並結合演唱會、畫展、婚紗攝影展、服裝秀、監獄文學…等各種不同類型活動,16天的期間內共吸引13245人次到訪參觀,活動期間包括嘉義市立委、文建會主委、內政部長、矯正司長等各級機關首長均到訪參觀與表達關切。5月13日嘉義市政府召開古蹟指定審查會議,會中一致達成嘉義舊監獄全區保存共識。6月10日,嘉義市文化局正式公告指定「嘉義舊監獄」為嘉義市第11個市定古蹟。

2003年(民國92年)7月由嘉義監獄委託雲林科技大學執行「嘉義市市定古蹟嘉義舊監獄修護調查及再利用規劃研究」案,為期一年。

2005年(民國94年)5月26日,由內政部正式公告指定為國定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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